天御湾花园(一期)自行验收意见

2017/11/1 11:34:32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环保公示

天御湾花园(一期)建设项目

自行验收意见

 

东莞市粤源包装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天御湾花园(一期)竣工验收设施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东莞市粤源包装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玉茗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评单位(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组成(名单附后)。

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根据整改要求,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天御湾花园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大道7号,总投资40000万元,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6308.553 m2,总建筑面积130242.723 m2。计容建筑面积108693.298 m2,不计入容积率面积21549.425 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9152.079 m2。机动车总泊位545个,规划居住数792户,绿地率39.563%。项目建设内容为2栋18层商住楼、4栋15层商住楼、2栋12层商住楼、1栋3层幼儿园、4栋29层住宅楼、2栋18层住宅楼、1栋1层垃圾房、地下车库等。在5号商住楼地下室配置一台5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项目商业不引进餐饮业。天御湾花园分期验收,项目一期验收内容为:天御湾花园1号、2号商业、住宅楼。本次验收范围内不设备用发电机。

二、验收监测结果

    东莞市大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市粤源包装有限公司(天御湾花园项目)监测报告》(DCHJ20171031013)。

(一)废水

    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各类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居民厨房使用清洁能源,住宅楼设置了专用油烟烟道,住户油烟排入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由抽排风机引至地面排放;垃圾收集点做好管理加强通风换气等措施。

(三)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东、南、北边界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2类限值标准。

(四)固废

    该项目产生的垃圾已做好密封、消毒措施,垃圾站臭气达到排放执行标准,分类收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五)其他环保措施

    该项目已落实了《环保竣工验收环境调查报告》。

三、结论

  天御湾花园(一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目前,天御湾花园(一期)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公示日期: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20日

举报电话:0769-23605496

公示地点:http://www.qymate.cn ;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upload/201711/24/8d5333103fc827dimub2x.doc

 

 

                                                                              东莞市粤源包装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