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虎门春芽口腔门诊部建设项目
自行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18年1月2日东莞市春芽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东莞虎门春芽口腔门诊部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东莞市春芽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环评报告编制单位(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东莞市新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组成(名单附后)。
项目本次自行验收为项目产生的废水验收。
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莞虎门春芽口腔门诊部位于东莞市虎门镇连升中路27号三楼302室,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40m2,建筑面积240m2。项目主要从事口腔诊疗服务。项目共有医生4人、护士4人,每日最大诊疗人数约20人,设有6张牙科椅,不设住院部。项目无生产性废气产生及排放,故本次自行验收为废水验收。
二、验收监测结果
广东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虎门春芽口腔门诊部验收监测报告》【(粤S•C)1709YZ100】合格。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项目医疗废水经消毒池消毒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监测,医疗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二)废气
项目无生产性废气产生和排放。
(三)其他环保措施
该项目已落实了《东莞虎门春芽口腔门诊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三、结论
东莞市春芽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同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公示日期:2018年1月2日-2018年1月26日
举报电话:0769-23605496
环保投诉电话:0769-85225022
公示地点:http://www.qymate.cn ;
注: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upload/201801/29/8d567206d87cc06re5z3b.doc
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upload/201801/29/8d56720a9380b30tzke01.doc
东莞市春芽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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