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音元电子有限公司(扩建)建设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18年1月2日东莞音元电子有限公司组织召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及污染治理设施施工单位(东莞音元电子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设计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东莞市新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组成(名单附后)。
本次自行验收为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验收。
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莞音元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在东莞市桥头镇邓屋村扩建(中心坐标:北纬23°01′30.52″,东经114°04′35.76″),项目占地面积8000m2、建筑面积7000m2,主要从事插头线、耳机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插头线1440万个、耳机40万个,原材料胶料(PVC/ABS/TPU/TPE/PP)、铜线、漆包线、尼龙丝、五金插头品、喇叭(SPK)、锡丝、锡条、钢材、铜材等均为外购新料;扩建后允许设有卧式注塑机10台、立式注塑机119台、造粒机2台、碎料机8台、押出机5台、绞线机13台、脱皮机90台、小锡炉38台、电烙铁70台、自动焊锡机2台、扭线机76台、火花机5台、磨床3台等生产设备。
二、验收监测结果
东莞市四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音元电子有限公司(扩建)验收监测报告》(SFQTYS2017081601)合格。
(一)废水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一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挤出造粒、押出、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后采用UV紫外光催化氧化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
项目焊锡工序使用锡丝、锡条,锡丝、锡条高温熔化会产生少量锡烟,其主要成份为锡及其化合物。项目焊锡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经有效收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
项目投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项目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模具制造过程中机加工设备进行机加工时会产生极少量的金属碎屑,自然沉降,定期清理该金属碎屑,同时加强车间机械通风。
项目厨房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该油烟废气经高效等离子体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风管引至高空排放。
(三)其他环保措施
该项目已落实了《东莞音元电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三、结论
东莞音元电子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同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公示日期:2018年1月2日-2018年1月26日(20个工作日)
举报电话:0769-23605496
环保投诉电话:0769-81131165
公示地点:http://www.qymate.cn;
注: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upload/201801/30/8d567f4c157f94483grnf.doc
东莞音元电子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