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沛波电子有限公司(扩建)建设项目 自行验收意见

2018/5/29 21:18:35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环保公示


东莞沛波电子有限公司(扩建)建设项目   自行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18529日东莞沛波电子有限公司组织召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东莞沛波电子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东莞市新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组成(名单附后)。

本次自行验收为项目焊锡产生的废气验收,无相关废水产生。

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莞沛波电子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石碣镇桔洲。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3°06'41.04",东经113°47'45.45"。项目扩建后总投资额为200万元,占地面积保持不变为8866m2,建筑面积保持不变为6166.5m2,年产精密型变压器300万个。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与环评及其批复所述一致。

三、项目环保建设过程

    项目于2001年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0132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石碣分局审批同意,审批编号为:碣2001-154

    项目于20168月委托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920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石碣分局审批同意,同意扩建增加设备、增加产品产量,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1610625号。

    20161130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石碣分局验收同意,取得关于东莞沛波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含函。验收文号为:东环建﹝201616611号,文件要求对暂未投产的焊锡工序及相关设备,须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为落实东环建﹝201616611号验收文件要求,故申请焊锡工序验收。
四、验收监测结果

    东莞市启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沛波电子有限公司验收检测报告》合格,编号为:QFHJ20180521001

五、验收内容

   1)废水

    项目仅针对焊锡工序验收,无相关废水产生。

       (2)废气

    焊锡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设3个排放口,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其他环保措施

     项目已落实了《东莞沛波电子有限公司(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六、结论

     东莞沛波电子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一致同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公示日期:2018529-2018627日。举报电话:0769-23605496

公示地点:http://www.qymate.cn;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报告见附件:验收报告

东莞沛波电子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9日